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郝某诈骗不起诉
发表时间:2023-04-15

『诈骗罪之不起诉典型案例』

郝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相对不起诉

        一、简要介绍

        本案涉及电信诈骗,公司领导在商讨从事直播行业后,成立了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,租用办公地点,从事运营平台,面向社会聘请不特定人员为经纪人,以男冒充女性,在“陌陌”、“探探”等交友软件,以公司女主播的名义,虚构女主播背景等信息与受害者聊天,引诱受害者来公司运营的直播间,然后通过一系列手段,致使受害者经济受损。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。是当时主播类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二、律师接受委托,快速定下辩护策略,30天取保候审获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郝某刚被拘留,郝某的父亲便千里迢迢来到郑州,找到了河南金浪律师事务所韩瀚律师(此案在原执业单位河南梅溪(郑州)律师事务所时办理),直接与韩瀚律师进行了案件深入的沟通。家属本就对郝某工作不熟悉,所以决定,委托律师,尽快会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家属忧郁的眼神中,韩瀚律师看到了家属的迫切。会见过郝某后,律师与家属进行了会面,并告知了家属,律师决定先申请取保候审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律师不断的努力下,终于在30天后,公安机关对郝某予以取保候审。郝某暂获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三、人民检察为人民,多次细心听取辩护人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郝某取保候审回到家乡后,律师的工作是没有停止的,近两年疫情一直反复爆发,也导致了案件推进困难重重。但检察机关仍然仔细聆听了律师的意见。就本案而言,郝某来公司工作时间短,没有获取任何利益,也没有收到工资,所涉及的诈骗数额也较少,虽未获得任何利益,但郝某也积极退赔。而检察机关也不厌其烦的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,是辩护人之幸。

        四、不予起诉终确定,郝某人生再开始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多项从轻的条件下,检察机关认真考虑了郝某的情形。鉴于郝某认罪认罚,书写悔过书,认错态度好,工作时间短等情形,检察机关给予了郝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个过程中,无疑令人感动的是检察官。是他们维护了法律的正义,坚持法治之精神,让罪当其罚、疑罪从无原则真正的得到了落实。看似简单的一个决定,是检察官给郝某人生重新来一次的机会,也是检察官给郝某改过自新的开端。向他们致敬。这是当事人之幸,律师之幸,遇到负责的检察官,也是群众之幸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五、最后的话:

        我一直相信一句话:要想做好每个刑事案件,必须让自己感情代入进去,去感受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刑事案件初期,有一个取保的黄金37天,因此,专业的事情一定要找专业的人去办理。律师在接受委托后,定会恪守道德去争取取保候审。要相信你的律师。

        注:在原梅溪(郑州)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,所办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