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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-韩瀚律师处理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
发表时间:2023-03-08

『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成功案例』

樊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终免于刑事处罚


        一、案件背景介绍

        本案在严厉打击“诈骗”中案发。樊某系某公司销售人员,其公司销售人员因涉及采用相同方法、手段针对不特定炒股人员发展客户,通过发展客户获得咨询服务费的返佣、提成,樊某因涉嫌诈骗罪,由登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刑事拘留。最终因为被害群体人数大,一时间,本案引发了社会、政府的高度关注。受害人众多,且影响之大,被列为典型案件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律师临危受命接委托,快速会见定方向

        樊某刚被拘留,樊某的妻子便及时来到河南金浪律师事务所找到该所韩瀚律师,直接与韩瀚律师取得了联系。由于家属对樊某的工作了解的不多,掌握的信息极少,希望韩律师帮忙分析樊某是否有无罪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    基于本案关注度非常高,律师行动越快越有利于当事人的权利维护,且受人之托,自然忠人之事,刑事案件早一步了解案情,能早一步确定辩护重心。韩瀚律师推掉了预定的工作安排,第二天一早便赶到了看守所进行了会见。

        诈骗罪属于经济类型犯罪,嫌疑人将来的定罪量刑取决于在公司的职务、所起作用和犯罪数额大小。并且,樊某曾向韩瀚律师明确告知,其数额没有公安机关侦查的72万之巨,最多也就是15万元左右,因为公司根据业绩不同,提成分为8%至10%等不同的档次,当时存在员工将业绩放在一人名下累积业绩拿到更高提成的情形。并且其作为销售人员,平日只负责公司安排的每日工作内容,没想到,自己努力工作却被关进了看守所。鉴于此种情形,韩瀚律师第一时间便决定先从数额着手,进行辩护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与检察官耐心细致沟通,律师意见被采纳终取保

        决定辩护方向后,韩律师联系了办案的警官,向警官表明了辩护人身份,多次跑到办理此案当地的派出所和办案警官沟通,积极收集证据,对樊某犯罪数额以及工作职位提出异议,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,社会影响较大,取保候审存在较大难度。

        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间,韩瀚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,虽然案件经理了两次退捕,韩瀚律师依然保持着与检察官的紧密联系,而检察官每次都十分认真的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。最终在第二次退捕期间,依据搜集提交的证据,计算出了新的数额。

        某日,一大早,检察官便联系了辩护律师,告知了韩瀚律师,经过院里对案件的探讨,采纳所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中律师的辩护意见,决定对樊某予以取保候审。

        接到这个消息后,律师及时通知了家属,当在看守所门口看到樊某一家抱在一起的时候,律师心中才是真正的欣慰。

        四、经法院审判,樊某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

        终于到了开庭时间,凭借前期大量的工作,庭审整个过程都很顺利,最终法院做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。付出了很多的心血,操了很多的心,案件最终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答卷。

        该案件历经两年,最终辩护人为其争取到免于刑事处罚,可谁又知道当事人及家属身心承受了多少日日夜夜的煎熬。但令人欣慰的是,正义并未迟到。作为法律人,本案最令人感动的是检察官和法官。是他们维护了法律的正义,坚持法治之精神,让罪当其罚、疑罪从无原则真正的得到了落实,向他们致敬。这是当事人之幸,律师之幸,更体现的是中国法治的进步。

        五、办案心得

        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黄金37日,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刑辩律师辩护,尽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,抓住一切时机尽可能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一旦取保成功,就等于案件成功了一半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办理一个案件,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成长,刑事案件有太多的专业在里面,刑辩律师绝不是走过场,所有的决定和辩护策略都需要用心琢磨,不仅是辩护策略的选取,也包括如何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,同时包括怎样与法官、检察官打交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,办理刑事案件要恪守律师之“道”。韩律师经常在办案过程中,对当事人的遭遇感同身受,这种对案件的感情投入,大大增加了工作压力,无形中使工作量更加繁重,所以每天分外繁忙,以至于对家庭都有所疏忽。韩律师曾经纠结是否应该继续这种感情投入,但是最终决定要坚持下去。因为,把人当之为人,刑辩律师才会有使命感,才能倾心关注当事人的命运,才能坚定地为当事人维权构筑好防线。因当事人所遭遇的,就是人必遭遇的,关注他人的命运,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。刑辩律师任重道远。

        注:在原梅溪(郑州)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,所办案件。